采购内容:
设备名称 |
数量 (台) |
参数要求 |
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(国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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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设备组成 水处理设备直接供水模式包含多介质过滤器(罐式过滤器)、软水器、活性炭过滤器(炭吸附罐)、保安过滤器(滤芯式过滤器)、反渗透装置、输送管路、化学消毒装置(选配装置:热消毒装置)。 2.性能指标:2.1处理水脱盐率:≥99%;2.2处理水产量:≥3600升/小时(25℃);2.3处理水化学污染物最大容允量符合YY 0572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标准要求;2.4反渗水细菌总数不超过100CFU/ml;2.5反渗水内毒素总数不超过0.25EU/ml;2.6水回收率50%~75%。 3.设备工作条件:3.1环境温度:5℃~35℃;3.2相对湿度:≤80%;3.3大气压力:70kPa~106kPa;3.4电源电压:三相交流380V±10%;3.5电源频率:50Hz±1Hz;3.6原水水质:水质符合GB 5749 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;3.7给水量:至少大于两倍的设计处理水量;3.8给水温度:5℃~30℃;3.9给水压力:0.3~0.5MPa。 4.设备主要功能及特点:4.1可设定自动开、停机时间;4.2(双反运行) 制水;4.3一反运行(当二级反渗机组出现故障时);4.4二反运行(当一级反渗机组出现故障时);4.5电控失效状态下的人工应急制水;4.6夜间自动冲洗输水管道;4.7交互式热消毒清洗输水管道;4.8缺水自动保护(声光报警)。4.9实时显示电导率、产水量、水温数据和曲线以及历史数据和曲线。 |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投标人: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、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、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:
(1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,包括法人、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。
(2)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,遵守国家、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。
(3)从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。
(4)符合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其他要求。
三、投标人须知
(1) 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
(2)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和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复印件
(3)相关产品注册证书、附件的复印件
(4)生产厂家给代理商的授权
(5)代理商给业务员的授权
(6)业务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
(7)如专利产品需提供专利证书
(8) 若投标产品须进行强检,投标人应依国家法规规定提供强检、《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》及计量证书
(9)产品技术参数、配置清单、用户名单及彩页
(10)售后服务承诺(质保三年,附售后联系方式清单)
(11)报价单:报价或销售案例
(12) 提供户名录以及近三年中标合同复印件
(13)设备相关介绍以文字形式打印盖章,报价即为最终成交价格。
以上证件需加盖公章方视为有效。
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厂商,于7日内到医院报名,报名时请将上述资料按照报名须知顺序装订成册,封面注明投标的“产品名称(投标序号)”、公司名称、日期,正本资质1份,同时用U盘携带有红章电子扫描版PDF格式资质一份(要求和正本资质完全一致,一个PDF文件),交至采供科。
以上资料提交不全、未装订成册、无电子版资质或不在有效期内者,一律报名无效,招标采购会时间另行通知。
联系地址: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地下一层
采供科 崔老师
联系电话:88223558
2021年5月10日